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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聲測管企業(1)6月25日0時前未通過超低排放驗收的燒結機、豎爐整頓至7月1日。(2)嚴格執行錯峰生產要求,對于停產不徹底和延遲錯峰時間的高爐,相關聲測管企業要于12月13日0時前徹底停產到位。(3)12月13日0時至17日24時、12月26日0時至31日24時,在保安全生產、保居民供暖的前提下,聲測管企業執行重污染天氣I級應急響應措施。根據氣象擴散條件和污染程度,市環保指揮中心將適時采取進一步加嚴的管控聲測管措施。2.聲測管焦化企業延長出焦時間至36小時以上,在夜間減少裝煤出焦次數。3.水泥企業。協同處置城市垃圾(含污泥)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水泥窯企業,在滿足保民生任務的前提下,減產50%,單窯企業實施間歇式生產;其他水泥企業(含粉磨站)全部停產。4.鑄造、建材、橡肢、軋鋼、鋼鍬、鍛造、散熱器、塑料、耐火保溫材料、石灰窯、頁巖磚、家具制造行業停產。5.非規上以及未納入錯峰生產的工業企業由屬地負責組織停產到位。強化車輛管控1.根據氣象擴散條件和污染程度在全市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。2.卡住國、省干道進入市區路口,禁止運輸煤炭車輛進入市區。